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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福建基督教的历史总结(1949——1964) |
■ 李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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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宗教研究》2005年第4期 宗教文化-·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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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历史学的角度,根据政府档案材料,对新中国建立至“文革”前夕福建基督教历史的基本内容作了客观、扼要的分析总结。总结力求突出这一时期福建基督教的特点。文章最后就这一历史时期福建基督教几大数字变化的原因,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的科学论断作了相关的理论探讨。 关键词: 新中国 “文革”以前 福建 基督教 作者李少明,1957年生,福建集美大学社会科学系副教授。 福建属于全国基督教的大省,新中国建立时全省基督教徒数量约占全国基督教徒总量的十分之一。①由于各种原因,宗教学界和历史学界对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基督教状况的研究,还显得较为薄弱。本文试图从历史学的角度,以史为主,史论结合,对新中国建立至“文革”前夕福建基督教历史的基本内容作一客观、扼要的分析总结,以期抛砖引玉。倘有讹误,尚祈教正。 一 基督教自1842年经厦门传入福建,经过100余年的发展,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省教徒的具体数字为101,833人(不含金门县,以下各数字同)左右;此外,共有教牧人员(包括“基督徒聚会处”各聚会点的负责人,下同)1,640余人,大小教堂l,230余座,分属于大小不同的10余个教派。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这10余个教派中,约占半数的小教派,其信徒数总计仅为2,000多人,只占全省基督徒总量的2%左右。②所以,上述教徒、教牧人员和教堂三项数字,基本属于中华基督教会、圣公会、卫理公会、安息日会和真耶稣教会五个主要教派,以及基督徒聚会处,③共六大教派。 1950年7月,福建基督教界的檀仁梅等4位爱国人士,与中国基督教领袖吴耀宗等共40人,向全国基督教徒发出了《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的宣言(即《三自宣言》)。《三自宣言》发表后,除基督徒聚会处以外,总部位于福州的福建其它五大教派的教会组织、教牧人员和广大平信徒纷纷发表声明和举行签字活动,坚决拥护《三自宣言》中所提出的努力实现中国基督教“自治、自养、自传”的号召,决心实现福建基督教的独立自办。1951年1月,以福州为中心的中华基督教闽中协会执行委员会首先通过美国美部会在华传教士转达它的致函,宣布不再承认美国美部会对它的领导关系。1951年7月,圣公会福建教区举行“新生晚会”,宣告与英国圣公会彻底脱离一切关系。接着,上述五大爱国教派的其它教会组织也先后发表宣言,正式宣布割断与帝国主义的一切联系,坚决走独立自办的道路。1951年11月,在福建基督教界很有影响的圣公会福建教区主教张光旭在《福建日报》上发表专门文章,批判了“宗教超政治”的错误思想,阐述了“三自革新”的重要政治意义。这篇文章对于巩固一年多来福建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的成果来说,其作用不可低估。 为了推进“三自革新”运动,福建基督教各级教会还组织信徒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控诉帝国主义运动。1951年6、7月份,运动在福建全省所有有基督教活动的县市普遍展开,达到高潮。广大教牧人员和平信徒在控诉会上以大量的事实,揭露帝国主义的一些传教士侵犯中国主权、干涉福建地方政府内政、包揽诉讼、制造教案、迫害人民、散布谣言诬蔑攻击中国共产党以及文化侵略等罪行。这场运动在开展后所体现出来的实际意义,已不仅仅是使福建广大基督教徒对帝国主义利用宗教侵略中国的真实面目有了更深的认识,更加坚定了走“三自爱国”正确道路的决心,而且还消除了一些教牧人员原来“崇洋”、“亲洋”、“恐洋”的心理,并使一些在旧中国受帝国主义思想影响较深的平信徒改变了错误看法,形成了正确的思想认识。 50年代初福建基督教的五大爱国教派坚定地实践“三自爱国”,还有很重要的一个表现是,坚决服从人民政府的依法管理,执行政府的政策。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召开会议向各省宗教界部署了具体工作后,除基督徒聚会处以外,福建基督教其它各大小教派的教会组织和近干座教堂及时根据有关要求填表造册,如期向当地政府或军管会作了全面、如实的登记。原福建基督教各派教会所属的2所大学(福建协和大学和华南女子文理学院)、42所中学和94所小学,以及33所医院、10所护士学校和22个慈善机构,也都全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交由人民政府接办或改为私立。① 1957年7月,福建各地基督徒聚会处的代表在福州召开“同工代表会议”,作出了福建各地基督徒聚会处参加当地“三自爱国”各项活动的决定。至此,福建基督教的所有教派特别是六大教派才最终全部走上“三自”的道路。 在“三自革新”思想为福建广大基督教徒所普遍接受和全省各地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会已基本建立起来的基础上,1958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福建省基督教各教派联合在福州召开代表会议,成立福建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1961年5月,福建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 福建基督教彻底走上独立自办的“三自”道路的过程,具有福建自身的一些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以五个方面:第一,中共福建省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1950年9月,为及时使福建基督教徒对“三自革新”运动的重要政治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兼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亲自到福州花巷基督教堂向福州基督教教牧人员和部分平信徒作了关于帝国主义本质问题的报告。1950年11月,张鼎丞又亲自签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指示》,要求福建各级政府对福建各地基督教的“三自革新”运动切实予以支持,“使基督教成为中国人民自己办的宗教事业”:①第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福建得到了切实的贯彻落实(详见下文),福建广大基督教徒因而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充分信任,更加热爱新中国;第三,福建基督教有少数教派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很早就已具有争取、实践教会自立的爱国爱教的历史传统,最为典型的闽南中华基督教会,其争取教会自主自办的历史,从19世纪60年代基督教在闽南传播初期就已开始,而且其努力长期坚持不曾中断,并已取得了相当的成效②:第四,大规模全省性的控诉帝国主义运动,使福建广大基督教徒深刻认清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从而大大加强了自办教会的决心:第五,福建各爱国教派的领导人都能很好地适应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主权已经完全独立的新的政治形势,思想觉悟迅速提高, 自始至终走在“三自”运动的前列,对全省基督教徒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 新中国宣告成立前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新中国成立后至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开始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福建是得到贯彻落实 的。 1950年11月,张鼎丞在签发文件指示福建省各级政府支持福建各地基督教的“三自”运动时,就在文件中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应正确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既定政策。” 1952年,福清县的一些教外群众由于事因诱发,冲进几座教堂,硒烂了堂内的桌椅。对此,福建省委极为重视,专门就这一事件再次发文全省,通报有关情况,要求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要注意向教外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维护基督教会的合法权益。③ 50年代初福建进行土地改革,为保证土改能顺利按时完成,福建省政府在保证农村基督教徒日常宗教生活的前提下,要求暂时停止信徒在土改期间的“主日”里集体放弃其它一切事情到教堂做礼拜,农村的基督教堂也因而暂停活动。为了满足部分信徒希望尽快在“主日”里重新到教堂集中礼拜的愿望,1952年9月,福建省委即在省委扩大会议上作出决定:农村教堂复堂活动的时间不必全省划一,对已经完成土改的地区,应予及时复堂。①随后,已完成土改工作的县市的农村教堂即先行复堂礼拜。其它县市的农村教堂,在土改陆续完成后,凡教堂本身有条件恢复活动的,亦全部及时复堂礼拜。 福建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教会的自养能力的培养问题,一方面及时从政策上对教会组织给予支持,如允许教会向群众出租房屋,强调机关、部队使用教会的房产应付给房租等;另一方面,在建国初期政府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设法给教会予力所能及的经济帮助,如以“房屋修理费”、借款等形式对活动经费特别困难的教会、堂会给予必要的资助。1956年,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在《1956年-1957年福建省宗教工作规划》中,将帮助基督教会解决自养问题专门列为一项,要求各地宗教事务部门要“有计划地解决教会的自养问题”,并且必须“对一些有困难的教牧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济、补助”。①有些地方的党政有关部门还设法采取措施帮助教会从根本上解决自养问题,如古田县大力协助该县基督教会创办了一个畜牧场,进而又继续协建人造纤维厂,以及福州市协助基督教会创办农场等。 在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方面,1951年,有4位基督教界人士被选为兼具后来的人大和政协双重性质的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其中又有3人被选为其常设机构“协商委员会”委员,且有1人担任常委,同时还有1人担任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人大与政协分开后,1954年,有3位基督教界人士被选为福建省第一届人大代表,且有1人被选为一届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并为常务主席之一,另有5人先后任提案审查和预算审查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1955年,有3位基督教界人士被选为福建省第一届政协委员,且有2人被选为常委。③除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还有更多的基督教界人士被选为地方县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有多人担任常委。一些地方的基督教界人士还进入到县市政府的领导班子,如担任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等。1956年,厦门市新街礼拜堂的一位执事被选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④ 教会的教务活动和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人民政府的依法保护,照旧正常开展。在照常开展教务活动方面, 1955年圣公会福建教区经选举后正式祝圣了两位副主教(其中的一位即系“文革”结束、中国基督教重新恢复公开活动后福建基督教“两会”的首任主席兼会长),是最具代表性的事例。在教会人才培养方面,新中国建立后的头两三年,福建协和神学院和闽南神学院继续担负着福建基督教神职人员的培养任务。1952年福建协和神学院和闽南神学院合并于南京金陵神学院、福建基督教会人才的培养工作改由金陵神学院负责后,福建各地教会组织的神学培训工作仍依然照旧进行。 从1957年起,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在一系列工作包括宗教工作中开始出现“左”的偏差,这种情况在福建也不例外。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时起至60年代初,福建宗教工作中“左”的做法开始出现并逐步加重。 但是,对于1957年后宗教工作中的“左”的做法,福建省委在问题暴露后就很快予以纠正,使宗教工作重新走上正轨。1961年,福建省委专门向全省各地方党委批转了省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意见的请示报告》。福建省委在批文中强调:“宗教问题是一个群众性的问题”;“必须认识,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于团结教徒群众同其他人民一道积极参加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斗争;对于稳定宗教界人士中的多数人,以便我们集中力量完成当前的中心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纠正用强迫的办法、行政命令的办法来粗暴干涉群众宗教信仰的现象,这是宗教工作中极为重要的问题”。①文件—厂发全省各地后,福建基督教的活动一度重趋活跃。然而,从1963年起,受全国范围内更为严重的政治上的“左”倾思潮的影响,福建省基督教活动重新受到严格的监督和控制。 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1957年后福建纠正宗教工作中的“左”倾问题只有一两年的时间,但是,1957年后至“文革”前夕,中共福建省委与福建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宗教界人士的参政议政却一直坚持下来,从未间断,福建基督教界人士始终有多人继续在省及县市的人大、政协中担任代表或委员。仅就福建省人大和政协而言,在1959年福建省第二届人大和第二届政协中,福建基督教界仍有2人被选为省人大代表,2人被选为省政协委员,另有2人被选为省政协特邀代表,并仍有2人被选为省政协常委。这里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尽管在省第二届人大代表中基督教界人士的数量较第一届减少,但第二届省政协委员和特邀代表中的基督教界人士却从第一届的3人增加到4人,而常委则仍然保持为2人。在1964年福建省第三届人大和第三届政协召开时,虽然这时政治上“左”的倾向在全国已经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但也依然有1位基督教界人士被选为省人大代表,而省政协委员和特邀代表中基督教界人士的数量则上升到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最高点,为6人,且依然有2人担任常委。 三 福建基督教广大教牧人员和平信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热爱人民政权,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社会活动和国家建设。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后,福建广大基督教徒迅速掀起了各种形式的支持、声援抗美援朝的活动,如捐款、为世界和平公祷、集会、发表宣言、签名等。他们为购买“三自革新号战斗机”所捐的款额就达到6,458,500元(旧币)。①还有许多青年信徒积极报名参军赴朝作战,如仅莆田一县,在抗美援朝期间应征入伍的青年信徒就在百人以上。 1951年9月,美国操纵在没有中国等国参加的情况下签订《对日和约》,同时与日本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企图把日本纳入美国在远东的反华反共战略体系。周 恩来就此发表严正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拒绝承认。1952年,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基督教徒多次举行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坚决支持我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抗议莱国重新武装日本。1952年9月,福州爱国教派联合举行抗日战争胜利七周年纪念大会,与会代表一致宣布决不承认《对日和约》。其它许多县份的基督教会也纷纷组织信徒举行各种活动,强烈反对美国企图把日本作为反华的前哨阵地。福建基督教界在当时的这一可贵的爱国政治行动,在今天看来还具有意义。 福建广大基督教徒与不信教群众一道,积极投身各条战线火热的生产建设,并热心公益事业,为民服务。在50年代初期,各地基督教徒踊跃认购国债,帮助国家恢复国民经济。很多省级和地方教会中有劳动能力的教牧人员,经常自愿组织起来到附近的工厂农村参加义务劳动。福州和厦门的基督教男、女青年会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文娱、便民等活动,还创办了会计、簿记、技术等学习班。当时福州和厦门等地许多单位的财会、文书和技术人员,有不少是从这些学习班中培训出来的。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社会进入了史无前例的大变革时代,福建基督教也随着新中国的脚步,曲折地往前发展。1957年以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福建得到切实贯彻,福建基督教跟随时代一同前进,宗教组织健全,宗教活动正常,宗教界人士的地位提高。1957年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福建基督教受到冲击,但是很快就得到纠正,不久后因“文革”临近,福建基督教再次受到冲击。“文革”开始后,福建基督教完全停止了公开活动。福建基督教徒、教牧人员和教堂的数量,在这一时期有较为明显的变化,总的趋势是在逐渐递减。出现这一现象,不能仅仅归结于“左”倾思想的影响,应该说还有其它原因。众所周知,旧中国的基督教徒大多为社会下层的被压迫民众。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带着“吃教”和求神治病消灾行好运等目的动机加入基督教的,很多人在事实上并没有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福建的情况同样如此。②新中国成立后,劳苦大众获得了翻身解放,分田分地当家作主。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的改变,使福建不少基督教徒对宗教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他们意识到在旧中国通过宗教信仰或依靠教会始终得不到的东西,却在通过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新中国得到了,于是从相信精神上的宗教祈求转为相信实践上的奋斗。基督教徒不再去参加宗教活动,有的人甚至退教。到1960年9月,福建全省的基督教徒总数只剩下35,000余人,而其中常进教堂的仅为10,000人左右。①到1963年底,福建全省6大教派在职的教牧人员仅有300余人。②又由于教徒数量的减少,教派合并,不少教堂也自然关闭,到1960年底,福建全省仍然开放活动的基督教堂只剩下306座。③这一事实也说明,宗教信仰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现实的社会状况,从而也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的科学论断提供了又一有力的证据。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革命斗争实践的胜利才使得福建广大在旧中国属于社会—卜层贫苦民众的基督教徒真正获得了彻底的翻身解放。马克思关于宗教根源科学论断的完整原话是:“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④显然是在说,“宗教的内容”就是“社会的内容”,是人间社会的现实状况直接决定、制约和左右着宗教,包括宗教的产生和存在、人们宗教信仰的兴衰乃至宗教的内容本身,即对宗教经典的不同诠释、对教义的改造发展。宗教赖以存在的各种人间根源,尽管可以细分为多个方面,多种多样,但都可以将其归纳为客观物质根源和主观认识根源两个大类,客观物质根源在总体上包括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主观认识根源则具体包括人的思维方式、认识水平、认知程度和心理因素等。宗教存在的主观认识根源归根到底还是由客观物质根源决定的,客观物质根源是人类社会之所以会出现宗教这种历史现象的根本根源。所以,社会的客观物质状况,不但直接决定着宗教的“兴”,也直接决定着宗教的“衰”。因而,社会客观存在的改变发展,社会生活在各个方面的进步,也就必然地,不但直接决定着宗教赖以存在的客观物质根源的消失,而且还直接作用于宗教赖以存在的主观认识根源,决定着这种主观认识根源的消失。新中国建立后,福建广大原来的贫穷基督教徒在经济上获得了他们在旧中国梦寐以求却始终得不到的土地,在政治上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许多人因此而逐渐淡化了宗教祈求的意识,直至最后自然退教,所反映出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这个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规律。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这样一句关于宗教消亡条件的论述:只有“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原因很简单,这就是那时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反映了。”①旧中国福建广大贫苦基督教徒在新中国建立后分田分地当家作主,对此,他们欢欣鼓舞,相当数量的信徒也因而放弃了宗教祈求,不再坚持基督教信仰,这是现代福建基督教的历史事实。然而,贫苦民众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命运的这种改变,只是消除了宗教多种具体“人间根源”中社会根源范畴里的阶级根源,而更多的其他根源还依然存在着,还远远没有达到“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反映了”的程度。阶级社会中的被压迫阶级在结束了被压迫剥削的命运后,其他各种“异己力量”、人生中的各种其他问题又会接踵而至,而当人们在面对这些“异己力量”、各种问题无能为力时,宗教祈求便会重新成为许多人的选择。近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一系列不可避免又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社会问题的出现,使信仰宗教的人数又呈现出了增加的趋势。这可以说是宗教的根源在人间的又一新的例证。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一种现象,也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既然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宗教信仰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现实的社会状况,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宗教消亡的内在规律,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类的物质生产水平和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增强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努力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实现“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反映了”,最终消除导致人们形成宗教信仰的那些“异己力量”,使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表现得极为明白而且合理,从而也使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不断走向科学和理性。只有真正做到“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而不再需要借助任何“超人间的力量”。到了那个时候,宗教及其信仰的人间根源消失了,宗教也就将自然而然地退出人类社会历史舞台。虽然,这很可能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现代福建基督教的历史,不仅是宗教史,也是政教关系的完全反映,政治力量可以在某一时间段内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最终决定其 盛衰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经济的因素,只有将经济工作做好了,人们的生活有了保障,宗教的热情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已经在现代福建基督教史中得到了证明。 (责任编辑 辛 岩) ①参见拙文《近代福建基督教的两大重要地位》,载《世界宗教研究》2003年第4期。 ②以上数字根据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教会概况》(福建省公安厅)、《福建基督教派系基本情况》(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的宗教》(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宗教事务处)中各有关数字统计。 ③基督徒聚会处是王载于1921年在福州创立、后以—上海为中心发展起来的一个全国性教派(该教派在形成的数年后,有部分信徒与之脱离另成一小教派“基督徒聚会所”)。当时福建有该教派的信徒一万余人。 ①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1951年对基督教全年工作的总结》。 ①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省人民政府指示》,府公字第5036号。 ②参见拙文《近代福建基督教的两大重要地位》,载《世界宗教研究》2003年第4期。 ③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省1952年宗教工作总结报告》。 ①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省1952年宗教工作总结报告》。 ②福建省档案馆藏:《1956年—1957年福建省宗教工作规划》。 ③以上统计的原则如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因兼具后来的人大和政协双重性质,故在统计中,凡届基督教界人士的,全部计入;第一届人大和政协,因两者已经分开,性质各不相同,故对在人大中作为人工代表的基督教界人士,仍全计入,在政协中虽属基督教界人士但却系代表民主党派或 ④因本文所述的问题,其历史距今不远,文中涉及的许多人物至今健在。由于各方面原因,对其中的一些人隐去其姓名,谨此说明。 ①福建省档案馆藏:《中共福建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意见的请示报告》。 ①福建省基督教“两会”编:《难忘的历程》,2001年版,第252页。 ②具体可参阅本人与陈支平先生1991年合写的拙著《基督教与福建民间社会》第三章。 ①福建省档案馆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福建、安徽两省宗教情况的调查报告》。 ②福建省档案馆藏:《有关宗教工作计划意见及加强圣诞节、复活节管理的通知》。 ③福建省档案馆藏:《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报告》(63)闽省统秘字第023号。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卷第436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卷,第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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