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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和《圣经》中的人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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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和《圣经》中的人之初

■ 贾建平

《世界宗教文化》2006年第1期  宗教文化-经典解读


  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认为亚当和夏娃(伊斯兰教中称阿丹、好娃)是人类的始祖,地球上的第一对夫妇。《古兰经》和《圣经》关于人之初的描述有共同之处,也有诸多不同。
  
  《圣经》中的人之初
  
  《旧约圣经》的《创世记》中有两处关于人之初的描写,《新约圣经》的《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中在解释基督对人类的救赎时也提到亚当。
  第一处描写:神决定“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让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活物”。神赐福于人并要他“生养众多”。神欣赏他的造物,造人之前,每造好一物,都为其取名,而且“神看着是好的”。第6日,神造亚当后,类似的句子没有立即出现,但该节结尾处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第二处描写: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并把人安置在那里。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神将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并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后来,神认为“那人独居不好”,于是为他造了一个配偶——女人。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称她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亚当与夏娃生活在伊甸园中。一天,狡猾的蛇问女人,神是否不许他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女人回答说,他们可以吃园中树上的果子,唯独园当中那棵树。因为神曾说,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告诉她,他们不会死,相反,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后,他们会如神一样能知善恶。于是女人就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然后,他们“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当听到神在园中行走的声音时,他们藏了。
  他们因违抗神的命令受到惩罚。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神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神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4-19)
  于是,亚当给妻子起名叫夏娃,意思是众生之母。
  一日,亚当与夏娃同房,夏娃怀孕,生了该隐。之后,又生了亚伯。后来,该隐杀了亚伯……亚当一直活到930岁,留下无数后代。
  
  《古兰纽)中的人之初
   与《圣经》不同,《古兰经》没有在“开端章”中按时间先后顺序给出人之初的描述,但在不同的章节,不同的情境中提到一些阿丹和好娃的故事,有的长达—页,有的短短几行。有些章节称他们为全人类的祖先,有些称他们为被造的第一对夫妇,有些则分别提及他们。下面我们来看一些重要的描写。
  第一处:“……当时,你的主对众天神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个代理人。’他们说:‘我们赞你超绝,我们赞你清净,你还要在大地上设置作恶和流血者吗?’他说:‘我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他将万物的名称,都教授阿丹,然后以万物昭示众天神,说:‘你们把这些事物的名称告诉我吧,如果你们是诚实的。’他们说:‘赞你超绝,除了你所教授我们的知识外,我们毫无知识,你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他说:‘阿丹啊!俯哒些事物的名称告诉他们吧。’当他把那些事物的名称告诉他们的时候,真主说:‘难道我没有对你们说过吗?我的确知道天地的幽玄,我的确知道你们所表白的,和你们所隐讳的。’当时,我对众天神说:‘你们向阿丹叩头吧!’他们就叩头,惟有易卜劣厮(恶魔)不肯,他自大,他原是不信道的。”(2:30-34)
  另一处,真主对阿丹说:“我说:‘阿丹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俩可以任意吃园里所有丰富的食物,你们俩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的人。’然后,恶魔使他们俩为那棵树而犯罪,遂将他们两人从所居的乐园中诱出。我说:‘你们互相仇视地下去吧。大地上有你们暂时的住处和享受’”(2:35-6)
  又一处,真主对阿丹说:“‘阿丹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可以随意吃园里的食物。但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者。’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为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神,或永生不灭。’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现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亏折者。’”(7:19-23)“然后,阿丹奉到从主降示的几件诫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慈的。”(2:37)
  《圣经》和《古兰经》中关于人之初的描述情节相似——人类的始祖由神(主)创造,最初在乐园中快乐地生活,后违背神旨而犯罪,于是自乐园出,来到地球生活……但是,两部圣典在描述路径及其种种寓意方面体现出极大不同。
  首先,在女人的受造、地位及其对“出乐园”的责任上,《圣经》和《古兰经》文本有显著不同。
  在《圣经》中,女人是作为男人的协助者受造的,她造自男人的一根肋骨,在被造时她就注定要恋慕丈夫,被他管辖。亚当在伊甸园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后,神认为“那人独居不好”,所以女人出现了。但她的到来却给男人带来了麻烦。虽然她知晓神的命令,却表现出容易受骗的弱点,轻易地被狡猾的蛇所蛊惑,不仅自己违抗神的诫命,而且也令亚当蒙罪,吃了禁果。虽然她吃禁果的缘由更多地是出于好奇心或天真,但无疑应对“堕落”负有部分责任。“你
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创世纪3:17)
  《古兰经》中没有说女人由男人的一根肋骨造就,而是说:“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4:1)。在阿拉伯语中,“从一个人”是种模糊的表达,有两种解释:一、“他的一部分”即人的一部分,但不明确是哪一部分;二指“同类的”。《古兰经》也没有说女人要受男人管辖,而说男女应当互相爱悦和依恋。“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使那个人的配偶与他同类,以便他依恋她。”(7:189);“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30:21)“……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2:187)。此外,女人也不是“堕落”的缘由。与《圣经》记载不同,在《古兰经》中,女人和男人同时进入乐园,同时被警告禁止吃一棵树上的果实,然后一起受骗。他们的受骗主要是因为男人阿丹忘记了主的戒律且缺乏决心。“以前,我确已嘱咐阿丹,而他忘记我的嘱咐,我末发现他有任何决心。”(20:115)
  诫命既违之后,人受到神(主)的惩罚:在《圣经》中,亚当“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大地也因他的过错而“受咒诅”,女人须恋慕她的丈夫,被他管辖,“怀胎的苦楚”被“多多增加”,生产儿女时“必多受苦楚”。在《古兰经》中,大地没有因人的过失受咒诅,女人怀胎和生产的苦楚也不是—种惩罚。相反,《古兰经》多次提及女人怀胎和生产的苦楚的目的是要世人善待和感激母亲。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在今世,你应当依礼义而奉事他俩,你应当遵守归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们的归宿,我要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31:14-15)。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亲,辛苦地怀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三十个月。当他达到壮年,再达到四十岁的时候,他说:‘我的主啊!求你启示我,使我感谢你所施于我和我的父母的恩惠,并行你所喜悦的善事。求你为我改善我的后裔。我确已向你悔罪,我确是一个顺服者’”(46:15)。
  其次,在对“出乐园”事件之前境与后果的处理上,以及人面对罪责时的表现上,《圣经》和《古兰经》文本有很大不同。
  在《圣经》中,神警告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后来,当上帝“发现亚当偷吃了禁果,对之加以斥责”时,“亚当把过失推给那女人,而当上帝指责女人时,她则抱怨是蛇诱惑了她犯禁”。他们都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与性格,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12)她说:“那蛇引诱我,我的吃了”。(《创世记》,3:13)。这里,死没有被再次提起,但他们因此而受到惩罚,并因此被逐出乐园。不过,接下来的经文颇令人困惑,似乎“出乐园”的根本原因不是始祖不顺服神的旨意——偷食禁果,而在于神为避免人会永生不死所作的防范——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之土。”(《创世记》3:23—24)无论怎样,亚当和夏娃因违背神的诫命而成为罪人,受到惩罚,并累及后代。“原罪”和惩罚在亚当的孩子们身上延续,直到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直到他们走上“十字架之路”。
  在《古兰经》中,阿丹和他的妻子同被警告说,如果他们吃那棵树上的果子,他们会变成不义的人;如果他们听从恶魔,他们将会出乐园。“出乐园”不是惩罚而是一种考验。因为从一开始,人就被预定在地球上生活并拥有分辨善恶及取舍的能力。“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2:30)“我确已指示他正道,他或是感谢的,或是辜负的。”(76:3)当他们在考验面前失败后,阿丹和好娃忏悔了。他们的忏悔被完全接受。然后,阿丹被选为第一位从真主那里获引导的人类的先知。此外,同其他人一样,阿丹的罪只是个人责任,救赎所需只是个人的忏悔。“一个负罪者,不负别人的罪。个人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他的劳绩,将被看见,然后他将受最完全的报酬。”(53:38—41)。
  再者,在对“恶魔”的处置上,《圣经》和《古兰经》文本也有所不同。
  《圣经》中有关恶魔(蛇)的描述笔墨甚少,我们只知道它“狡猾”,诱惑女人吃禁果,而后被罚“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和女人彼此为仇”,其“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等。《古兰经》对恶魔(易卜劣厮)的叙述较为详细。真主创造人祖阿丹后,曾命众天神向他叩头,恶魔自认比人优越而拒绝服从。受谴怒后,它向真主挑战说它将千方百计地导人于迷误。
  “主说:‘当我命令你叩头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叩头呢?’他说:‘我比他优越,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主说:‘你从这里下去吧!你不该在这里自大。你出去吧!你确是卑贱的!’他说:‘求你宽待我,直到人类复活之日。’主说:‘你必定是被宽待的。’他说:‘由于你使我迷误,我必定在你的正路上伺候他们。然后,我必定从他们的前后左右进攻他们。你不致于发现他们大半是感谢的。’主说:‘你被贬责地,被弃绝地从这里出去吧!他们中凡是顺从你的,我必以你和他们一起充满火狱。’”(7:12—18)。
  置阿丹和好娃于乐园给了他们第一次应对这种诱惑的体验。其实在事前,《古兰经》中有已有两处对此提出警告。一,“我说:‘阿丹啊!这确是你的仇敌,也确是你的妻子的仇敌,绝不要让他把你们俩逐出乐园,以免你们辛苦。”’(20:117)。二,《古兰经》明确指出,恶魔将在复生日亲口承认他的许诺是虚假的。他将对追随他的人这样说:“真主确已真实地应许你们,我也曾应许你们,但我对你们爽约。我对你们本来没有什么权力,不过我号召你们,而你们响应我的号召。所以你们不要责备我,应当责备自己,我不能援救你们,你们也不能援救我……(14:22)”
  最后,在对人之初故事之描述路径上,《圣经》和《古兰经》文本也有较大不同。
  《圣经》版本的人之初有两个鲜明的特色,一为其文学性,二是其历史性。《圣经》中关于入主初的描写语言感人,令人向往。神以第三人称出现,神创造万物,欣赏他的造物并为其祝福,要人“生养众多”。神将生气吹在亚当的鼻孔里,神呼唤隐匿的亚当,神为堕落的始祖做裙子穿……所有一切都是那么亲切,那样引人入胜,以致于不信宗教的人读来也是—种享受。此外,《圣经》中人之初的故事是通过历史叙述的形式来表述的。神创世界,造人都有时间、有地点,有相关的物与人,描述相当细致,似乎亚当与夏娃的故事完全是历史事实。
  在《古兰经》文本中,真主是庄严伟大的叙述者,以第一人称出现,与《圣经》文本相较,虽然多次提及阿丹与好娃,但既不在开篇,也不集中,而且其中关于入之初的细节性描述少得多,没有蛇,没有肋骨,没有对好娃的特别的惩罚。在不懂阿拉伯语,也没有丰富的伊斯兰教背景知识的人看来,《古兰经》或许是难以理解,不够严谨,甚至是难以通读的。但《古兰经》的特点之一恰恰在于其语言之隐喻性质与不多细节,《古兰经》中的人之初,旨趣不在于故事而在于故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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