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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
■ 邹崇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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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经济导刊》2006年第7期 综合经济-责任竞争力 Responsible Competitiven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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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一体化,跨国企业的影响力不断上升,其业务甚至遍及世界每个角落,足以左右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而随着内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本地企业对社会生活的介入亦日益增加,对贫困地区发展的影响尤其深远。“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 Respnnsibility CSR)一词亦应运而生,逐渐在欧美以至国内流行起来。 自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正大力与国际接轨,成为全球“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冠上“世界工厂”的称号。跨国零售商和品牌公司将订单分判给国内的生产商,既能提高采购制度的灵活弹性,亦毋须背负管理生产线的责任。由于跨国企业具有强大的议价能力,往往令本地企业和生产者处于不利的位置,承受劳工及环境等社会成本的压力。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以CSR作为贸易谈判筹码,容易令劳工和环境等标准的讨论变得政治化,甚至沦为有名无实的空洞口号。但在中央政府和某些媒体的推动下,近年国内对CSR的态度亦转趋积极。一方面,不少国内企业开始懂得“发财立品”的道理,希望透过对CSR的重视,来建立本身的形象和品牌,另一力‘面,不少企业亦觉得,CSR不应只是属于西方企业的专利,中国企业也可以拥有本:身的一套做法。 在建设新农村的政策纲领下,如何增加对农村发展的投入,如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是达至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和谐的重要步骤。在这一重要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将无可避免扮演异常重要的角色。国内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以及参与西部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将是对木来影响深远的重要趋势。 香港乐施会一直在中国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发展工作。大量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慈善捐献并不能真正解决贫穷问题,贫穷人必须建立可持续的生计来源,才能真正脱离贫穷的恶性循环。而企业在当地的商业运作模式,对贫穷人生活则大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企业若不能担负起社会责任,对生产者的权益作出合理保障,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作小长远承担,一切扶贫工作最终亦只是徒劳。 荷兰乐施会和一些跨国企业的经验,值得香港乐施会和内地企业借鉴。在2005年,他们与荷兰的跨国企业联合利华(Unilever)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探讨联合利华在印度尼西亚的商业营运模式,详细审视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每个环节,分别对当地小区、生产者和经济发展的正负面影响,从而对联合利华整条“供应链”的实际运作,作出全面、科学和客观的论证和评价。 整项研究旨在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联合利华在当地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为当地人民带来什么社会成本和效益?研究的结果发现,联合利华的营运对促进就业机会、政府税收、生产力发展以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均具有正面的影响。联合利华并为当地消费者带来可负担的廉价产品,这对饱受金融风暴打击的印度尼西亚人民,显得特别重要。 但报告亦同时指出,联合利华必须与当地供货商建立更平等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特别是提供更合理的采购价格,避免供货商将成本转价到弱势的上游生产者,包括工人和农民身上。联合利华亦必须更重视技术转移和扶助本土企业,从而令本土社会能分享商业营运的成果。除此之外,联合利华在当地的慈善捐献活动,对扶贫的实际效用存在一些质疑。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整项研究虽然由荷兰乐施会和联合利生共同进行,但任不意味着双方对所有问题皆意见一致。对于一些无法达至共识的部分,双方便各自作出独立的陈述,留待读者自行比较和判断。这项关于联合利华的研究,可说是开创了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对话和合作的先河,尤其难得的足,这项研究并没有为企业“涂脂抹粉”,变成一次虚有具表的公关活动,而是能够事实求是的评价企业行为,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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