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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首次见到“以腔行字”的提法是在发表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肖黎声的《以腔行字——美声唱法训练之我见》一文中。文章立足于“建立一个美声唱法的中国学派”,提出了建立“美声唱法中国学派”的重要前提是“率先在声乐教学上解决好‘学习美声唱法咬中国字难’的问题,使汉语的咬字发声达到美声唱法的艺术规格”。指出“这是西洋唱法引进中国以来长期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老问题”。文中通过对中国汉字的发音规律及特点,意大利语言的发音规律及特征,汉语语言发音与中国民族唱法,意大利语言发音与“美声唱法”,以及汉语语言的咬字发音与“美声唱法”之声音规格要求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和矛盾等问题进行分析比较,认为“若完全以中国戏剧与民族唱法的咬字发声技法行‘美声唱法’的腔,则是难以达到美声规格的”。得出了“‘美声唱法中国学派’的训练,由于美声唱法的特定艺术规格及行腔方法所决定,必须使中国汉字咬字发音的方法做相应改变,以至形成一定意义上的‘腔领字行、字随腔走’,所以应叫‘以腔行字’法”。历时一年多,《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又刊登了署名为张清华的《以字行腔的人文价值——与肖黎声商榷》一文。 注:本文的正文部分是PDF格式文件,请下载安装 Acrobat Reader 7.0 软件后点击下面的页码阅读。 [84] [85] [86] [87] [88] [89]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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