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站 电影 论文 文学 影视 音乐 聊天 交友 游戏 笑话 明星 美女 论坛 博客 查询 收藏
杂志 时尚 旅游 汽车 下载 图书 军人 flash 星座 搜索 购物 数码 两性 地图 银行 宠物 大学
综合 新闻 软件 股票 汽车 手机 人才 旅游 教育 Flash 医疗 电脑 艺术 论文 军事 足球 天气
时事政治
综合文化
管理财经
时尚生活
人文史地
综合艺术
科技科普
文学艺术
健康体育
社会科学
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杂志博览 >> 时事政治 >> 时政新闻 >> 《新闻世界》 >> 2005年第09期
相关链接

丈夫背叛,妻子拿不动10万“违约金”

■ 智 敏

《新闻世界》2005年第09期  浏览 人次


  
  妻子翻出丈夫“偷情日记”,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丈夫以日记系个人隐私,妻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妻子的起诉。妻子拿出丈夫当初签定的“忠诚协议”,要求法院判决丈夫违反协议,赔偿自己10万元“违约金”。
  妻子到底有没有侵犯丈夫的隐私权?她的10万元“违约金”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为了痛改前非,花心丈夫与妻签下忠诚协议
  
  1999年1月,在南京市溧水县城打工的女青年王芹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一家化工企业跑销售的李钧。
   李钧27岁,长得高高大大,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王芹24岁,长得小巧玲珑,端庄贤淑。双方一见面,都眼睛一亮,认为对方是自己理想中苦苦寻觅的另一半。俊男配靓女,经过几个月的花前月下,当年的“五一”节,两人踏上了红地毯。
   婚后第二年春,王芹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一家人欢欢喜喜,别提多高兴了,李钧常常买回营养品、保健品,好让妻子补补虚弱的身体。在妻子身上,李钧从没有舍不得花钱,凡是妻子看中的流行时装,无论多贵,他都掏钱买下。一段时间,王芹觉得自己拥有这样一个夫君,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然而激情、热情消退后,李钧对妻子的态度有了变化,他常常以工作忙、需要接待客户为由很迟才回家,有时候彻夜不归。看丈夫大把大把地赚钱回来,王芹不但没对丈夫的变化产生怀疑,反而更加心疼丈夫的辛苦、劳累。
   见李钧常常夜不归宿,王芹的闺中好友朱梅看不下去了,她提醒王芹,李钧结婚前就很风流,身边常围着不少女孩,你要看紧点,“别把煮熟的鸭子弄飞了”。
   朱梅的一席话使王芹紧张起来,她多次想跟踪李钧,弄清楚他的行踪,但由于要带小孩,无法长时间跟踪下去,于是一个念头在她心中产生了。一天早上,她起了一个大早,收拾了一下行李对丈夫说:“我乡下的母亲身体不好,要我回去照应一段时间。”李钧一听,买了好多礼品交给妻子带给岳母,并包了一辆小车将王芹母子俩送回老家。
   晚上9点钟,王芹将孩子安顿好后,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县城家中,当她神不知、鬼不觉地打开家门,最不愿看到的一幕发生了,李钧和一个少妇正赤身裸体躺在床上调情!
   一见王芹,李钧吓了一跳,忙和情妇一起穿好衣服,并迅速将情妇推出了门外,尔后,他“扑通”一声跪在王芹面前,痛哭流涕地承认错误,乞求妻子谅解。王芹气呼呼地要求离婚,李钧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决心痛改前非,表示“今后再也不敢了”。
  为了表示诚心,他与妻子签了一份忠诚协议,内容如下:
  为了与妻子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我保证对妻子王芹绝对忠诚,绝不会再有婚外情发生,呵护妻子关爱家庭。若有违反,我自愿和妻子离婚,并赔偿妻子10万元。
  见丈夫信誓旦旦,王芹将协议书收好,同意不再提起离婚的事。
  
  丈夫旧“病”复发,“偷情日记”曝光
  
  自那以后,李钧严格履行协议,按时上下班,碰到特殊情况迟回,都事先给王芹打来“请示”电话,报请妻子同意。王芹在一家企业打工,很辛苦,“请示”电话接多了,开始厌烦起来,她对李钧说:我相信你,今后不必“早请示,晚汇报”了。而李钧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将忠诚协议履行到底!不汇报怎么行?”说得王芹心花怒放。
  今年元旦过后的一天,王芹所在企业的老总叫她第二天去南京市区一家业务往来单位要欠款,并递上一条高级领带,让王芹带给这家单位老总,王芹点头表示同意。第二天早上,临行前,王芹翻包倒柜,四处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条领带。
  她以为是丈夫收起来了,就打开丈夫放衣服的衣柜,没找到。她又将眼光落到丈夫存放资料、合同文件的书桌抽屉,一拉,发现丈夫抽屉锁着。急于赶路的王芹来不及和丈夫打招呼,用小刀撬开抽屉翻找起来,领带没找到,却发现了一本笔记本。她好奇地翻看了几页,一看吓了一跳,这是一本记录着丈夫与一名张姓女子的偷情日记,日记中记载着他和这名女子的偷情时间和地点,并很肉麻地将王芹与情妇的性技巧作了比较,大赞张女的性感、新鲜、刺激,其中不少话语不堪入目。
  随后,王芹取消了外出要债计划,等丈夫回家后,她对丈夫进行了盘问。丈夫一开始矢口否认,当王芹拿出那本“偷情日记”时,李钧傻眼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有外遇的事实,但不久他又辩解说,外遇与日记是两码事,那本日记是他写着玩的,情节也是他虚构的。见丈夫承认有外遇,王芹心寒了,她没有声张,也没有大吵大闹,只是对丈夫说:“既然你不再爱我,不再爱这个家,大家好聚好散,我俩干脆离婚算了。”而丈夫却声称日记是自己业余时间写着玩的,目的是为了放松一下工作压力。他口口声声爱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
  王芹这次不再听丈夫解释,当即带孩子回了娘家。
  没过几天,王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起诉至溧水县法院要求离婚。
  2005年4月12日,溧水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桩由“偷情日记”引发的离婚案。
  庭审中,王芹将丈夫的偷情日记作为证据,呈给审判法官,认为丈夫背着她搞婚外情,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法庭上,李钧既不承认自己有婚外情,但也没否定,他为妻子到底有无权利偷看自己日记而与王芹较真起来。
   他对王芹说:“你怎么能看我的日记?这是我的隐私,你无权干涉。你偷看我放在抽屉内的日记,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王芹辩解道:“什么隐私,你自己放在抽屉里,这是我们的家,我为什么不能打开抽屉看。”
  李钧大声说道:“打开抽屉没事,但撬开我的抽屉,获取的证据是非法获得的。”
  王芹立即反驳说:“你见不得人才不给看,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呀,真不要脸,都是些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的事。这不是隐私,是阴私,都是些不堪入目的东西。阴私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李钧认为,这是他的私人日记,是他的个人秘密,是他的私生活,谁也不能看,看了就侵犯了他的人格权,包括妻子王芹。
  王芹不承认李钧这种说法,她认为到目前为止,她和李钧还是夫妻关系,她是李钧的老婆,不是别人,她有权知道丈夫是不是在搞婚外情。李钧有隐私权,她更有知情权。李钧背叛了她,她有权知道。
  李钧认为,王芹私自偷看他写的日记,并且向法庭出示,这种行为不合法。
  王芹坚持认为,放在抽屉里的东西她就有权看,她向法官出示完全合法。
  最后,李钧对法官说,他和王芹关系还没有破裂,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这本日记不能成为妻子起诉离婚的证据,恳请法官看在孩子份上,驳回王芹的离婚请求。而王芹却坚决要求离婚,表示自己和李钧“一天都不能过了”,如果法官不同意离婚,等于要了她的命。
  
  知情权优先,法院获准妻子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被告在原告提出第一次离婚后,仍不注重培养夫妻感情,最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现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依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规定,应予以准许。因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据此,判决准许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庭审中,丈夫直言妻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妻子口口声声称这是她的知情权,听起来好像各有各的道理,可究竟谁侵犯了谁呢。
   本案的主审法官,南京溧水法院洪蓝法庭沈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应相互信任和忠诚,这就意味着夫妻一方有权知道另一方对婚姻是否忠诚。本案中,妻子有知道丈夫对婚姻是否忠诚的知情权,据此,妻子向法庭提交的丈夫日记这一证据应予采纳。丈夫“偷情日记”虽是隐私,但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忠实义务,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在夫妻间隐私权与知情权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优先保护夫妻一方的知情权。
  

网址免费收录 | 管理登录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京ICP备07013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