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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现代国家和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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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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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2006年第05期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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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的晨曦中,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人类步入了信息时代的大门。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作为新科学技术革命的重要成果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与普及,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赋予了现代国家和国际关系许多崭新的特点。
互联网与现代国家
互联网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以促进和加速信息流通为主要功能的通讯工具,具有低能耗、低费用、高效率、高速度的特点。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维护产生了重大影响。
1、互联网正在使世界经济从工业化阶段进入信息化阶段,网络经济成为全球化时代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在互联网时代,生产、投资、消费等经济活动较之传统模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部门和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及时地获得各种市场信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信息和需求的变化组织生产,从而能动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提高生产效率。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使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大大增加,全球金融资本的流动与金融信息的流通变得十分迅捷,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的速度和规模,使全球性金融市场得以形成。
2、世界各国政府普遍认识到,能否搭上互联网这班“数字快车”,已经成为在21世纪能否跻身强国之林的重要因素。各国政府普遍重视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纷纷加强网络建设,发展网络经济。1993年9月,美国政府制订了《国家信息基础结构:行动计划》,决定于2015年之前用4000亿美元建立全美光缆通信网络,构建“信息高速公路”;日本于1994年1月公布了“超高速省际信息网络计划”,提出了与美国类似的国家网络建设目标,欲与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一争高低;欧盟(欧共体)于1994年2月公布了“德洛尔白皮书”,建议10年内投资9000亿法朗建设欧洲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此同时,加拿大、韩国、新加坡、巴西、阿根廷等国也纷纷提出了本国的网络建设计划。我国自1993年开始,陆续实施了“金”字号国家信息工程(比如“金卡工程”、“金网工程”、“金关工程”等),正在建设中的国家经济信息通信网将覆盖全国400多个主要城市,同时实行国际联网,实现经济信息的资源共享。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1.2亿人,网民规模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今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战略目标,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提升到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同等重要的地位。
3、互联网安全(信息安全)拓展了国家安全概念的外延,成为全球化时代国家安全所涉及的重要领域和内容。
在互联网时代,鉴于一些分裂分子、恐怖分子和敌对势力日益频繁地利用互联网从事各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破坏活动,维护互联网安全(信息安全)已成为各国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国政府纷纷采取相关措施,建立审查和监控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制度和手段。2005年12月,美国总统布什承认,“9•11”事件后,他曾经批准美国国家安全局和情报机构秘密窃听和检查美国公民同阿富汗等“嫌疑国家”之间的电话往来和互联网通信,以防止恐怖分子再次对美国发动袭击。据统计,目前全世界的计算机每年遭受入侵和侦察的事件累计达10亿次以上,其中大部分来自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美国中央情报局和军事情报局不仅凭借其世界上最先进的信息和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已被侦知的上百万个外国计算机系统的口令和密码进入其网络系统获取大量情报,而且还利用特种潜艇,通过“截流”海底通信光缆的办法直接获取情报。目前各国政府普遍意识到了网络软件的安全性问题。我国政府已禁止有关政府部门使用Windows2000操作系统,并且正在积极开发独立于国际互联网的、中国自己的网络系统平台,这是我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4、在互联网时代,基于信息网络而形成的“新贵型利益集团”开始越来越多地介入并影响国家的外交政策。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新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其产值和效益规模在西方国家GDP中的比重与日俱增,一些大型网络公司相继跨入全球500强行列,从而形成了一批较之传统的以钢铁、汽车、石油企业为代表的工业利益集团而言全新的利益集团。以美国为例,雅虎(Yahoo!)、美国在线(AOL)、亚马逊(AMOZON)等互联网巨头通过游说议员、赞助竞选、控制传媒、制造舆论等手段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大,推动美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对外政策。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政治活动的高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占领传输技术和宣传手段的制高点对政治家们来说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2004年11月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互联网首次介入美国的选举政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都利用互联网筹集竞选资金,布什总共在网上筹集到了8000万美元的竞选资金,而在克里总共募得的2.5亿美元竞选资金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互联网,这在美国选举政治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网络公司和“网民”(netizens)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无独有偶,在2006年1月举行的加拿大第39届联邦大选中,“博客”成为加第一大政党自由党及其主要竞争对手保守党之间的重要选战阵地。各政党如果想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争取年轻人的支持。网络博客作为一种深入选民家庭且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已成为吸引和争取年轻选民支持的重要渠道。互联网给大选带来的冲击,将会改变越来越多西方国家政治生活的方式和面貌。
互联网与现代国际关系
自17世纪中叶以来,主权国家一直是国际体系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行为体。互联网作为信息沟通的桥梁,具有广泛的应用外延,它通过对国家的影响进而可以左右整个国际关系体系的运行。
1、互联网的发展加剧了世界各国的贫富分化,加大了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与实力差距。互联网的发展需要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支持,这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了巨大的制约。横亘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正在变得越来越宽,国际贫富差距正在迅速扩大。据联合国规划署的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收入最高国家中的20%人口占有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86%,其互联网用户数占世界互联网用户总数的93%;而全球收入最低国家的20%人口则仅占有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1%,其互联网用户数仅占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的0.2%。世界上最富有的三个人所拥有的个人财富比48个最不发达国家国民财富的总和还要多,美国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的个人财富相当于非洲近40个欠发达国家国民财富的总和;全球逾半数人口(30亿)每天的生活费最多仅为2美元,全球有53%的人口生活在国际标准贫困线以下。可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时代的处境很不相同,“数字鸿沟”已成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难以逾越的屏障。
2、互联网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使以电子信息技术对抗为核心的高技术战争模式正在取代以近代科技革命成果为基础的机械化战争模式。战争作为国家间冲突的最高形式,是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军事信息化进程中已经领先一步,造成了发达国家的初级信息化军队与发展中国家的机械化、半机械化军队“隔代对抗”的局面。在信息化时代,战争的目的已不再仅仅是攻城掠地和追求大规模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战争中的一方可以通过网络渗透到敌方的网络中,并通过安放用来使对方系统瘫痪的计算机逻辑炸弹或计算机病毒的办法,使对方的指挥中枢和重要设备瘫痪,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这种被称为“戴维效应”的打击手段对于发达国家,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发达且军事指挥网络系统健全的国家来说,将有可能是致命的。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密切了各国之间的联系,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状况也因此而变得相对透明,使得有关各方有条件在局势严重恶化之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从而增加和平解决危机的可能性。
3、互联网在和平年代是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的重要阵地,在战时则成为对敌方进行策反宣传和心理战的有效武器。
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全球信息流动的方式和内容,确立了一定的“信息霸权”。他们利用互联网信息所具有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大肆散布和传播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民族之间、国家之间、不同宗教群体之间的矛盾,引起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人民的强烈不满。一些宗教组织、极端组织和恐怖组织也通过网络传播其政治主张,甚至进行破坏活动。美国智库兰德公司的反恐专家认为,“互联网如今已成为恐怖主义战场的一部分”。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在当今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的恐怖分子中,最积极的要数“伊拉克圣战基地组织”的领导人阿布•扎卡维。他在网上招募追随者,筹集资金,用以实施针对美英联军和伊拉克新政府的恐怖行动,并且每次都能巧妙地躲过美国人的检查,找到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动向的新方法。同时,互联网也是恐怖分子进行联络的一种理想工具。有资料显示,“9•11”恐怖袭击的准备工作就是通过发送译成密码的电子邮件而完成的。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爆发前,伊拉克军队的高级将领和中层指挥官几乎全部收到了来自美国方面的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奉劝”他们不要再为“专制、残暴、已丧失一切民心和反抗能力”的萨达姆政权效力,如果他们能够配合美军的进攻行动,还可以在战后谋得不少于目前的利益,等等。战争打响后,伊军几十万部队“人间蒸发”,美军在几乎没有遇到正面抵抗的情况下顺利占领巴格达,这不能不说是互联网攻心战的一大胜利。
4、互联网的发展对现行的国际法律体系造成了冲击。2000年12月,雅虎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阻止法国巴黎法院裁定的执行。因为巴黎法院在此前一个月曾做出裁定,要求雅虎公司在90天内采取有效过滤措施阻止法国网民进入有关拍卖纳粹文物的网站,否则将受到经济制裁。而雅虎公司则表示,美国宪法规定言论自由,巴黎法院的裁定侵犯了网民的互联网自由浏览权。2003年6月,立陶宛国家安全局关闭了一个名为“高加索中心”的网站,指控该网站宣传恐怖主义和宗教仇恨。俄罗斯政府也以该网站与车臣恐怖分子合作为由要求立陶宛当局将其关闭。然而,2003年9月底,维尔纽斯地方法院却裁定立陶宛国家安全局的行为非法,作出了有利于该网站的判决。2004年9月13日,俄罗斯外交部在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紧急召见立陶宛驻俄大使,严正要求立陶宛当局关闭车臣恐怖分子在其境内设立的网站。9月19日,虽然立陶宛政府临时取缔了这些网站,但它们很快又在芬兰出现,在俄罗斯政府又向芬兰政府施压后才被彻底关闭。上述事件表明,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和国际法律体系在事关互联网跨国管辖权的问题上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互联网的发展和跨国信息流动方式的变革亟需新的国际法律体系来规范其运行。
5、互联网开辟了国际合作的新领域,以互联网为中心开展的国际合作为国际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平台。
2006年1月,中国和欧盟“中欧高速网络基础设施及其重大应用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签署,标志着中欧在下一代互联网研究与建设领域的合作将全面启动。根据该声明,中国与欧盟将合作建设先进的、传输速率在2.5Gbps以上的高速互联网络,以支持中欧在相关技术领域基于高带宽网络的合作研究。据悉,中国同欧洲之间用于科学研究的互联网络连接开始于1996年建立的中国CERNET与德国DFN学术网络的64Kbps低速互联,1998年又开通了中国CERNET与英国JANET学术网络的512Kbps互联(后先后升级到45Mbps),这是目前中欧之间仅有的用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网络连接专线。当前,中欧之间的许多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如伽利略计划、网格计划、龙计划等)都对互联网带宽和性能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有较低的互联网连接速率严重制约了日益密切的中欧科研合作的发展。中国同欧盟该项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推动中欧之间建立“天上有‘伽利略’、地上有高速互联”的立体化、多层次的信息沟通与合作渠道,既可以使我国在利用宽带互联网与世界的联系方面增加多路选择,也可以有效降低国际合作研发与信息交流的成本,大大提升我国与欧盟在科技领域的整体合作水平,必将促进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
(本文责任编辑:刘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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