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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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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男子发式漫谈
■ 邸永君
《寻根》
2006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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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清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大行其道,有“清兵入关”之谑。只见众须眉前额锃光,脑后垂辫,一头两制,对比鲜明,颇显滑稽。无论观众是喜是恶,是贬是褒,这都是历史的再现,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清代男子选择此类发式的原因,却说来话长。
对古人而言,衣冠发式之选择关乎江山社稷,绝非像今人之随心所欲。在“大一统”原则指导下,国人发式求同而伐异,且历代相承,一以贯之。我国先民对头发重视程度极高,《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将爱护头发与孝道联系起来,作为道德规范的基准,从而显得非常郑重严肃。孔子以“被(披)发左衽”(《论语·宪问》)来指代文化的丧亡,将发式的更改与亡国联系起来,发式的选择被提到政治的高度。因此,历代中国人焉能不小心翼翼,护发如命?他们把这宝贝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上插一根细柄加以固定,称之为簪。唐代大诗人杜甫在其名篇《春望》中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诗句,说明杜老夫子至暮年仍须像当今不少女人一样梳洗打扮,好不麻烦。正因有此习俗,所以古人发明有髡刑,即剃掉头发,作为对罪人的惩罚,受刑之人颇有受辱之感。现在想来,受此刑不痛不痒,有何不可?真是今人思维万难参透古人情感。历代祖先就这样惜发如命,代代相传。
天有不测风云。明朝末年,政治腐败,天灾连年,人民不堪其苦,纷纷揭竿而起。而此时一股新兴的力量也已悄然兴起于我国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这就是曾灭亡北宋、建立金朝的女真人的后裔。他们于公元1635年改称“满洲”,即当今之满族,接着改国号为大清。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使之形成了与中原完全不同的发式,概括言之,即“半剃半留”或“剃发垂辫”。
他们在额角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以前的头发尽行剃去,只留颅后头发,编结成辫,满语称作sonchoho,垂于脑后。此俗承自其先民— 。据史书记载,人“俗编发”,而至女真人则“辫发垂肩”、“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大金国志》)。据专家分析,此种发式便于骑射。前部不留发,以免骑马驰骋时散发遮住视线;而颅后留一条粗大的发辫,在露宿时可充作枕头,借以安眠。真是兴利除弊,独具匠心。另外,满族及其先民信奉的萨满教认为,发辫生于人体顶部,与天穹最为接近,乃人的灵魂之所在,故而发辫备受其族人珍视。为国捐躯的将士,若其骨殖无法运回故土,则须将发辫带回,亦可算是魂归故里。由此看来,满人对其发式的重视不亚于汉人,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破明都,崇祯帝吊死煤山,明亡。清兵把握契机,挥师入关,“变虏掠之暴,为吊伐之仁”,一举逐李自成而据京师。在此之前,满族统治者对在关外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对归降的明廷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引清兵入关的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即是入清营拜见清摄政王多尔衮后,“毅然”剃发易服,以示降清的。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围绕剃发还是蓄发,一场场殊死搏斗此伏彼起,令人不忍卒书。
清兵入关伊始,便迫不及待地颁发“剃发令”,引起汉人群起反抗,不得不暂缓施行。至翌年,清军势如破竹,横扫中原,挥师南指,饮马长江。多尔衮踌躇满志,再度颁行严厉的“剃发令”,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当时传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之谣,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汉族人民不甘受辱,拼死抗争,以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一时间凄风惨烈,日月无光,人头纷落,血流成河。怎奈强权之下,汉人的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死者长已矣,活者还要偷生。很快就看到中原发式尽改,面目全非。欲保完发者,只得远避深山,或身厝窑洞,或栖身道观,甚至遁入空门,带发修行。他们只能遥拜明陵,苟延残喘,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天崩地解”,徒垂几滴孤忠之泪。
清廷倚仗其金戈铁马,在汉人头上进行的革命,大获成功。从此中国男人发式即变为一头两制,像当今清宫戏中再现的那样。就清人而言,已鲜有从事狩猎者,故而此等发式应不具实用价值,而只是习俗而已,发辫之具体功用亦难予以开发。有电影《神鞭》,表现有壮士名傻二者,其辫甚粗,自幼习武,辫通气脉,劈木若斧,打人似鞭。后用之御外侮,抗强敌,败日本浪人于前,抽八国联军于后,终被洋鬼以枪击断,神鞭自此失灵,傻二改习手枪,百发百中,亦庄亦谐,大长国人志气,姑且一睹,而不必究其是真是假。
鸦片战争以后,国门大开。洋务运动兴起,清廷派遣留学生出国深造。这些改革开放的先驱们目睹了外面大千世界的众彩纷呈,自惭拖于脑后的猪尾(英语将发辫称为pigtail,直译为猪尾),几欲断之而后快。不仅汉人回顾历史深以为耻,即使满人,亦不以此种形象为光荣与自豪。留学生中多有自作主张,快刀剪之者,如孙中山、鲁迅等人便是。回国后为掩人耳目,有假辫可敷衍一时。
转眼到了20世纪,清廷风雨飘摇,汉族民族精神复苏。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成功。孙中山辈首倡剪掉发辫,以雪旧耻。一时间举国上下,刀光剪影,发辫成堆。欢呼雀跃者有之,随波逐流者有之,如丧考妣者有之,誓死不剪者亦有之。毕竟社会在发展,文明程度在提高,并无“留辫不留头”之苛令。又一次作用于人头上的革命,彻底改变了国人的尊容。
民国初年,颇有一些人誓保“命根”,命存辫存,万难割舍。前清宗室王公自不必言,就连北京大学名教授辜鸿铭、清华研究院导师王国维,亦是惜辫如命,与之偕亡。蒋介石上台后,为推行“政令统一”,曾特别组织剪发工作队,上山下乡,对顽固的留辫者再次予以扫荡,其后,留辫者便成凤毛麟角,鲜见于域中矣。但笔者之叔祖,成分贫农,却不愿革命。直到“文革”前,仍留小辫,涓细灰白,然垂爱有加。“文革”乍起,红卫兵指其辫为四旧,强行剪去,致其数日滴水不进,寻死觅活,怎奈生命可贵,以后便泯然众人矣。此当属硕果仅存之特例。
就满族人而言,辛亥革命时剪辫者亦为数不少。而军阀张勋,却强令其属下不许剪辫,以示效忠清廷,人称其部众为“辫子军”,张勋为“辫帅”。1917年,张勋率军入京,拥废帝溥仪复位,尽行恢复清代衣冠发辫,因头发长至编辫诚须时日,留辫又成燃眉之急,致使假辫头套生意十分兴隆,各色“古董”怪物招摇过市,黄龙旗迎风飘扬,真是乌烟瘴气,令人啼笑皆非。岂料张勋复辟仅12天便宣告失败,张勋仓惶逃遁,假辫头套被弃之如敝屣,实为闹剧一出。日后连溥仪也觉此辫甚丑,竟“违反祖制”,一刀断之,引得众老臣嚎啕大哭,群辫乱抖,涕泗横流,真可谓情泣鬼神,却换来溥仪一顿痛斥。从此满族上下多剪断“命根”,开始新生。
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发式已不再具有政治色彩,而完全成为个人爱好。当今又有一些七尺男儿留起大辫,当不属眷恋前朝之辈,而是“明星意识”或标榜个性的具体体现。今人亦不必大惊小怪,慷慨激昂,而是顺其自然,各由所好,方为上策。
社会真的是进步了。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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