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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教会在华购置地产的法律依据及特点

■ 王中茂

《世界宗教研究》2004年第01期  浏览 人次



  在近代中国活动的西方教会,主要是基督教所属的三大教派,即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之修会或差会(简称新教)。它们在华购置地产的法律依据是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及协议。各教派购置地产的规模和数量相差悬殊,方式、用途迥然各异,因而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各不相同。
  关键词:近代中国 西方教会 购置地产法律依据 不平等条约
  作者王中茂,1953年生,洛阳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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