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先生在乘坐某公司巴士时,因司机急刹车致使其身体失衡跌断手腕,因双方就摔倒跌伤原因存在较大分歧,汽车公司拒绝赔偿医疗费用。后经调解,公交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关先生医疗费用2500元。另一位沈先生在乘坐某巴士公司公共汽车时,因司机操作失误导致其被车门夹伤。在“12315”调解下,巴士公司赔偿了沈先生500元。
“行”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乘坐公共汽车,是大多数北京人出行的首选。如何才能安全乘坐,避免不必要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确实需要仔细考虑。
先说一般规则。一群人拥挤在站牌集中的地方,车来了一拥而上,这是北京最常见的情景。实际上,这正是容易发生危险的时候。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中也规定,乘坐车、船,须在站台、码头或者指定的地点依次候乘,不准在车行道上候车或者招呼出租汽车,待车、船停稳后先下后上,依次登乘,不准强行上下。
同时,该规则也对乘车做了规定。“乘坐车、船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船外;不准躺、卧、占据和蹬踏座席;不准打闹、斗殴;不准自行开关车、船门;不准损坏车、船设备、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车、船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在车、船运行中,不准进入驾驶部位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乘车人不准妨碍驾驶员驾驶或向车外投掷物品。”应该说,这些规定都是用经验教训换来的,值得我们乘车时注意。
拥挤是北京公交的现实。车上的乘客要求不要再上乘客,但是等车的乘客却希望能够及时上车,公交车公司也要考虑乘客的感受和利益,超载便成了常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急刹车等司机操作或车况方面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问题,公交公司应妥善处理。但乘客也要自己注意安全,特别要注意抓牢扶手,防止因急刹车摔倒。